《科技日报》记者陈瑜

2003年,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盗窃案引起了广泛关注。

这个案例与众不同,因为它是中国第一个“网络虚拟财产”案例。原告损失的不是实物,而是几千小时精力和几万元现金在网游中积累购买的虚拟武器。

经核实,设备被另一玩家盗走,但原告走近游戏运营商时,运营商拒绝向原告提供黑客的真实信息,于是原告以游戏运营商侵犯其私有财产为由起诉了运营商。

庭审中,焦点是原告丢失的这些虚拟物是否是财产。

网络虚拟财产到底是个东西吗?今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律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也是世界上第一部规范虚拟财产的法典。

《民法典》的编纂和颁布是科学民主立法的里程碑,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目前,胚胎干细胞的基因编辑尤其受到关注。技术本身还不完全成熟,存在安全隐患。对哪些疾病进行基因编辑也很重要。

2019年4月,《民法典》人格权草案第二稿首次对人类基因、人类胚胎等医疗科研活动做出了规定。

2019年8月,草案第三稿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在第二稿的基础上增加了条文,明确说明从事与人类基因、人类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学研究活动的人员。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损害公共利益,并积极回应学术界和公众的普遍关注。

肖像权作为人格权的一部分,一直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然而,去年有人利用ai技术将演员朱茵的脸改成了杨幂,“ai变脸”对肖像权的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两个月后,人格权草案第二稿提交审议时,回应了维护“ai变脸”肖像权的问题。

经过审议通过的《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息技术进行丑化、污损或者伪造,侵犯他人肖像权。未经画像持有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或者公开画像持有人的画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现实生活中,声音有时会给人留下更深的印记——例如,当谈到周星驰时,也许许多人的第一反应是他的配音演员石班瑜的“廉价笑声”;当你谈论蜡笔肖鑫时,你会想到一些“愚蠢”的声音。

通过模仿这些声音,有的人会觉得好玩,有的人看到“商机”,甚至会想到犯罪,比如伪造别人的声音,拼接成虚假的内容。

民法典出台后,非法模仿他人声音可能导致侵权。《民法典》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应当参照肖像权保护的相关规定。这也是民法典人格权编的一大亮点。

"随着互联网高科技的迅速发展,电子合同和网上交易将变得更加普遍."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德威尚军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蔡学恩解释说,《民法典》合同编中增加的电子合同制作规则可以有效规范网上交易行为,为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经济活动中的更广泛应用奠定法律基础。

这一次,我国民法典并没有独立编纂知识产权,但国家知识产权专家组顾问委员会委员、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名誉院长陶新良认为,民法典对恶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做了画龙点睛之笔”。

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近年来成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和立法实践中的一个焦点。2013年《商标法》第三次修订中植入了惩罚性赔偿,2019年《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中也加入了惩罚性赔偿;正在修订的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也包含惩罚性赔偿条款。

《民法典》第1185条明确规定:“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这对遏制知识产权侵权、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陶鑫良预测,从现在开始,立法和司法层面将出现恶意侵犯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高潮。

标题:[科学技术]给未来科技发展留足空间——民法典解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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