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红星美凯龙住宅集团株式会社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 601828证券简称:美凯龙编号:-070

红星美凯龙住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企业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复印件没有虚假记载、误解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复印件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住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董事会于年8月11日收到百年生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年生命”)的“红星美凯龙住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来信”。 百年生命体在信中表示,百年生命体已经通过二级市场持续增收企业股票,截至去年8月6日,百年生命体拥有企业a股和h股共计39,218,118股,合计持股比例超过总股的1%。 百年生命为对企业进行长期价值投资,更好地行使股东权利,制定了《红星美凯龙住宅集团株式会社企业章程》(以下简称《企业章程》)第68条,将有权在企业股东大会上提出议案的股东资格定为“单独或合格” 上述《企业章程》编制在企业审议会上通过的,百年生命体履行股东权利,即为企业指定董事候选人,指定的董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选举当选董事后一年内持有股份数为企业总股东资本的1%以上

【财讯】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企业公告(系列)

根据企业会长车建兴的建议,企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年8月12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文件,于年8月19日以通信方式召开。 会议出席12名董事,实际出席12名董事,会议由会长车建兴主持,这次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审议《关于修改红星美凯龙住宅集团株式会社章程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照企业当天在指定媒体上公开的《关于修改《红星美凯龙住宅集团株式会社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071 )。

二、审议《关于修改红星美凯龙家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照企业当天在指定媒体上公布的《红星美凯龙住宅集团株式会社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审议《关于修改红星美凯龙家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照企业当天在指定媒体上公布的《红星美凯龙家庭集团株式会社董事会议议事规则》。

四、审议《关于召开企业年第三届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照企业当天在指定媒体上公开的“关于举办年第三届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072 )。

在这里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董事会

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 601828证券简称:美凯龙编号:-071

红星美凯龙住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红星美凯龙住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企业章程》的公告

本企业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复印件没有虚假记载、误解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复印件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将于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红星美凯龙家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改议案,以及《红星美凯龙家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企业” 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企业章程》的修订

根据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企业章程指南( 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企业现实情况,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管理制度,修改《企业章程》的部分条款

除上述条款的拟订变更外,《企业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还必须提交企业股东大会的审议,股东大会就这次章程的修改事项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敦促企业经营管理层允许相关主管部门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修订后的《企业章程》当天宣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共同交易均仅限于企业网站。

在这里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董事会

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 601828证券简称:美凯龙公告编号:-072

红星美凯龙住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企业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复印件没有虚假记载、误解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复印件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重要副本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年9月11日

●这次股东大会使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

第三届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法:这次股东大会使用的投票方法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法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地点

举办日期:年9月11日14点00分

举办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手红星美凯龙总部B座南楼3楼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开始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从年9月11日开始

到年9月11日

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网络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是股东大会召开日的9:15-15:00。

(六)承诺购买融资融券、融通、业务账户和上海股票投资者的投票过程

融资融券、融通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以及上海股票通投资者的投票,必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关于股东投票权的公开招募

没关系。

二、会议审议一些事项

这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公开的时间和公开媒体

企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详见企业年8月21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草案:一切

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个别投票的议案:无

4、关于避免相关股东投票的议案:无

应该避免投票的相关股东名称:无

5、优先股股东参与投票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观察几个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时,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企业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 web网站) 第一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投资者必须完成股东认证。 有关具体操作,请参阅网络投票平台网站上的证书。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它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具有企业股份的任何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所有股东帐户下同一类别的普通股或同一品种的优先股分别投了相同意见的票。

(三)同一表决权在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法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可表决提交所有议案。

四、出席会议的人

(一)股票注册日入市后,中国证券注册结算有限责任企业上海分企业注册在册的企业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见下表),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投票。 这个代理不需要是企业股东。

(二)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企业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5)企业h股东(企业根据香港联交的所有相关要求另行通知、通知。 h股东参加的事项请参照企业在香港联交所网站hkexnews.hk和本公司网站chinaredstar上向h股东另行发表的股东大会通告和通知书。 本通知不适用。 )

五、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当地注册时间:年9月11日13:00-13:50

(二)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手红星美凯龙总部B座南楼3楼会议中心

(三)符合出席条件的国内资本股(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时,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件、持股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时,代理人,

(四)符合出席条件的内资股(a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时,必须持有本人比较有效的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持有证书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时,代理人以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五)上述注册资料必须提供注册文件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个人资料的复印件必须个人签名,法人股东注册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印章。 上述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允许他人签名的,允许签名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书应当与授权书提交。

(6)预定出席这次会议的内资股(a股)股东将预定于年9月10日前出席会议的书面答复(附件2 )与必要的登记文件(除授权委托书外,其提交时间见以下)的复印件一起,传播、邮寄或传真专家。

(七)敦促参加者股东在股东登记资料上注明联系电话,使会议员与股东及时联系,以免股东登记资料出现错误。 用传真注册的股东参加时请携带股东注册资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法

联系方式: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取得2号红星美凯龙总部b座北楼7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 06

联系方式:郭丙合,陈健

电话: ( 8621)52820220

传真: ( 8621)52820272

(二)这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期定为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的交通及住宿费由自己管理。

在这里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董事会

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年第三届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二:红星美凯龙家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第三届临时股东大会的收据

●备案文件

红星美凯龙住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委任状

红星美凯龙家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于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年第三届临时股东大会,委托客户(女性)代行表决权。

委托人拥有普通股票数量:

委托人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申请人id号码:申请人id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释:

委托人在委托书中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之一,委托人没有对本授权委托书作出具体指示时,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二:

红星美凯龙住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三届临时股东大会的收据

填写证明书:

1、请用正楷填写姓名(与股东名单上记载的相同)和地址。

2、用上述收据的剪切、复印或上述样式自制是有效的。

3、本收据填写和签名后,于去年9月10日前以专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为5号红星美凯龙总部a座b1公司邮局,〒06 )。 电话: ( 8621)52820220; 传真: ( 8621)52820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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