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张改伦

2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在研究生培养全过程严格实施质量控制,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本意见旨在完善、深化和运行现有的质量保证体系。

根据教育规律,研究生培养由许多环节组成,薄弱环节往往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痛点和难点。

《意见》强调,学位授予单位应在现有制度和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一是严格控制招生考试,落实招生主体责任,基准化国家教育考试标准,进一步完善自主命题工作规范,确保招生工作规范透明。二是强化质量标准,根据不同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参考相关文件的统一要求,根据学校的定位和特点,细化学位授予的质量标准,以及学位论文的规范、评价规则和验证方法。三是严格实行学位授予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把握论文开题、中期评估、评审、答辩、学位评定等重点,细化流程,压缩责任,实行论文答辩公开制度,避免答辩流于形式,做好关键环节记录。四是加强阶段性评估,向质检屏障迈进,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和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学年管理。第五,以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为目标,以良好的师德为选拔导师的首要条件,保证重大政策措施在引导环节及时有效。六是完善导师和研究生答辩申诉机制和规则,建立合法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

[科学技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力戒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流于形式

《意见》还指出,教育行政部门将继续加强利用学位授权点资格评估、学位论文抽查、专项质量检查抽查等多种监管手段,与学术处罚并行,对违规事件“零容忍”,踩“红线”、“底线”,依法依规给予纪律处分。对于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管理环节存在诸多问题,师德师风、校风学风问题突出的学位授予单位,将采取通报、限期整改、严格控制招生计划、限制申报新学位授权等措施。对于问题严重的学位授权点,将根据法律法规坚决撤销学位授权。

标题:[科学技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力戒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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