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0580证券简称:卧龙电驱号码:临-065

债券代码: 137104债券简称: 20卧龙eb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企业债券的股票交换进展以及股票交换引起的权益变动达到企业股票1%的公告

本企业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复印件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解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该复印件的真实性、正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副本提示:

●这次权益变动的第一位是企业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卧龙控股”)在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企业债券(以下简称“可交换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交换股票,卧龙控股比率被动下降的行为

●这次权益变动不会给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支配者带来变化。

●此次权益变动后,新闻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为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被动减少1.19%,从43.79%减少到42.60%。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企业”)控股股东卧龙控股公司于年5月7日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企业债券(以下简称“20卧龙eb”),标的股票为本企业a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2.00

从年11月11日到年11月12日,20卧龙eb债券已经完成14,970,041股股票交换,占企业总股东资本的比例为1.14%。 以上具体复印件参照企业于年11月14日公开的《卧龙电气驱动集团株式会社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企业债券的股票交换进展和股票交换引起的权益变动达到企业股票1%的公告》(公告编号:临-060 )

年11月19日至年12月08日,20卧龙eb债券已完成股票交换13,122,452股,占企业总股东资本的比例为1.00%。 以上具体复印件参照企业于年12月10日公开的《卧龙电气驱动集团株式会社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企业债券的股票交换进展和股票交换引起的权益变动达到企业股票1%的公告》(公告编号:临-062 )

年12月09日至年12月15日,20卧龙eb债券已完成股票交换14,273,124股,占企业总股东资本的比例为1.09%。 以上具体复印件参照企业于年12月17日公开的《卧龙电气驱动集团株式会社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企业债券的股票交换进展和股票交换引起的权益变动达到企业股票1%的公告》(公告编号:临-063 )

本企业于年12月22日接到卧龙控股的通知,年12月16日至年12月21日,上述可兑换债券的所有者已经完成股票交换15,505,722股,占企业总股东资本的比例为1.19%。 现在就股票交换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的股票交换基本情况

注:在这次权益变动之前,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企业拥有企业股份422,798,480股,占企业已经发行的总股东资本的32.33%。 卧龙控股有限企业拥有企业股份125、256、944股,占企业发行总股份的9.58%。 陈建持有企业股份21,149,956股,占企业发行总股份1.62%的浙江龙信股权投资合作公司(有限合伙)持有企业股份3,503,900股,占企业发行总股东资本的0.27%。 卧龙控股及其一致行为者共计持有企业股572,709,280股,占企业发行总股的43.79%。 这次权益变动后,卧龙控股公司及其一致行动者的合计持股占企业发行的总股东资本的42.60%。

【财讯】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企业

二、其他相关证书

1、这次权益变动第一是卧龙控股公司可交换企业债券所有者股票交换引起的权益变动者被动减收,不涉及要约收购。

2、这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3、这次权益变动不会给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管理者带来变化。

4、在股票可交换期间,可交换企业债券的所有者是否选择股票交换及具体的股票交换数量、股票交换时间尚不清楚,因此请投资者观察投资风险。

本企业将继续关注卧龙控股公司可更换企业债券的股票交换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新闻披露义务。

在这里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 600580证券简称:卧龙电驱号码:临-066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领取

德国纬卷科技有限企业供应商定点的公告

本企业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复印件没有虚假记载、误解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复印件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重要副本提示:

●合同类型:定点函

●合同金额:估计金额为人民币21.11亿元左右,具体以以下订单金额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履行合同期限:项目实施期限预计为2021年至2028年。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的签署对企业当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小,对企业将来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的该合同不影响企业经营业务的独立性

●风险提示: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良好,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本合同的交易期限很长,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订购的产品数量可能会发生变化,而且可能会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其他不可抗力影响带来的风险等。 在这里,敦促投资者观察投资风险。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企业”)最近与德国纬湃科技有限企业( vitesco technologies gmbh,以下简称“纬湃科技”)签订了定点信,企业在纬湃科技上开发了新能源汽车马达 对应此函的产品,其生命周期内的销售估计金额为21.11亿元,具体以以下订单金额为准。

、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根据其金额,不需要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的审议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的目的是新能源汽车电机。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的状况

企业名称:德国纬湃科技有限企业( vitesco technologies gmbh )

企业性质:有限企业

注册地址:德国汉诺威( vahrenwalderstra? e9,30165 hannover,germany )

首席执行官:安德烈亚斯-沃尔夫( andreaswolf )

纬湃科学技术的前身是德国大陆集团( continental ag )动力总成事业群(至2019年9月),继承了大陆集团动力总成的技术积累和专业知识。 纬线科学技术提供了适合电动、混动及内燃机驱动系统的重要部件及智能系统的处理方案。 企业产品包括电动传动系统、电子控制单元、传感器和驱动器、废气后处理解决方案。

2019年,大陆集团动力总成事业集团的销售额达到78亿欧元,在全球50多个基地雇用了40,000多名员工。

本公司、企业控股股东、实际管理者及下属的子公司与产权、资产及人员等没有关系。

其第一业务近三年的快速发展状况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第一条款

1、合同金额:估计金额在人民币21.11亿元左右,具体以下列订单金额为准。

2、支付方法:从请求日开始120天支付。

3、履行期限:项目的实施周期预计为2021年至2028年。

四、履行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的签署对企业当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很小,对企业将来的经营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2、该合同的签署不影响企业经营业务的独立性。

五、履行合同的风险分析

合同履行能力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本合同的交易期限很长,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订购的产品数量可能会发生变化,而且可能会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其他不可抗力影响带来的风险等。 在这里,敦促投资者观察投资风险。

在这里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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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财讯】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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