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贪吃野味,村民的韦格把装修好的射针枪变成了鸟铠,山林之间有时会“去觅食”。 前几天,此案经过隆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后,被隆林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枪罪判处6个月徒刑,缓刑1年。

年3月,被告人春格在隆林县县城的五金店购买了射钉枪、钢管、射钉弹,焊接在狩猎用的枪上。 年11月6日,隆林县公安局的民警在被告人韦格家没收了枪和钉子弹。 这支枪具有正常的射击性能,以火药为动力,被确认具有致伤力。

据法院审理,被告人韦格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的枪,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持枪罪,必须依法处罚。 公诉机关起诉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 被告人韦格在审判后可以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有明显悔恨的表现,没有进一步犯罪的危险,可以宣布缓刑不会对居住社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宣布缓刑,做出上述判决。

【财讯】一男子改装射钉枪 涉非法持有枪支罪

提示:刺刀的杀伤力不容小觑,但多被作为劳动工具。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枪不是管制仪器,因此现在相应部门没有实际进行监督管理,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开枪用于违法犯罪。

(资料来源:隆林县人民法院)

:科幻编辑器3

标题:【财讯】一男子改装射钉枪 涉非法持有枪支罪

地址:http://www.heliu2.cn/cy/13329.html